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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合作 共促清廉建设
时间:2024-01-17  作者: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校合作

共促清廉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发挥检察院、学校各方优势搭建清廉建设平台,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2024年1月12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与桂林学院学生事务处(部)党支部举行了党支部党建联盟、清廉共建签约仪式。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代表、学生事务处(部)支委会成员参加仪式。会议由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乐主持。

仪式上,学生事务处(部)党支部书记江仿首先介绍了支部基本情况,并表示,今后党支部一是将积极发挥高校学术理论优势,联建各方积极开展科学理论武装学习,探索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联建;二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案件警示教育;三是深化学校和检察院的协同育人,推进人才共引共育共享,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院校互助共赢。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干莲对学生事务处(部)支委会成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双方的合作表示期待。她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守好清廉底线、抓好模范创建,也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发挥雁山科教力量,让“检校合作、共赢发展”这个雁山检察特色党建品牌为推动雁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随后双方签订了《清廉机关(学校)建设联建协议书》,以清廉单位建设为引领,以理论学习联学、清廉教育联抓、专业人才联育为主要内容开展清廉共建,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干莲在会上讲话



学生事务处(部)党支部书记江仿在会上讲话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学生事务处(部)党支部签订

《清廉学校(机关)建设联建协议书》



图:参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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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刘 伟 编辑/刘雪怡

初审/伍章恒 复审/张 乐

终审/黄干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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