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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桂林理工大学理学院 就数字检察工作开展交流研讨 |
时间:2023-11-22 作者: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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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进一步推进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模工作,近日,我院与桂林理工大学理学院就数字检察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桂林理工大学理学院蒋远营副院长、封全喜教授、王彬主任、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干莲以及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会议,雁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德定出席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
会上,黄干莲同志介绍了数字检察的重大意义以及雁山区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成功典型案例,并重点说明了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重要意义、预期办案效果、推广运用前景以及我院在建模过程存在的困难、解决思路设想。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杰从初步构思、获取数据来源、数据筛选、数据碰撞、运用实景等方面介绍了医保基金诈骗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模设想。
蒋远营同志介绍了理学院学科建设、师资力量、技术优势、人才资源等基本情况,就以需求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分类研究、科学整合资源,构建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并表示将积极为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模提供支持,协助解决在模型构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模构思、数据来源、特征要素、逻辑规则、分析方法、分析步骤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加强数字检察检校合作等事项进行了探讨。
最后,付德定同志对进一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立足辖区高校资源优势,加强检校合作,充分利用“外脑”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共同研究探索,实现合作共赢;二是围绕司法办案实际需求,从“小切口”入手,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分类创建具有独创性和推广价值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形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模型;三是要推广应用好成功模型,共享数据和资源,将成功模型引入系统治理,切实把数据统起来、用起来、管起来,以数字赋能促进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图文/刘杰、冉秀丽 校对/伍章恒 编辑/刘雪怡 初审/刘杰 复审/刘杰 终审/黄干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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