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是不容忘却的民族记忆,
是生生不息的民族脊梁;
传承英雄烈士的红色精神,
维护英烈名誉及纪念设施不受侵害,
就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红色阵地作用,营造尊崇英烈、缅怀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与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支部书记张乐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秦开军一行人对辖区内烈士陵园和零散烈士墓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按照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对辖区内烈士陵园、零散烈墓等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的英烈纪念设施进行逐一登记,并向英烈家属征询了是否愿意将散葬烈士墓统一迁移至烈士陵园进行管理保护等问题的意见与建议。
“英雄烈士不应该被遗忘,恰逢党的百年华诞,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我们要用检察公益之名去守护他们的荣誉与尊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何远明同志在走访现场说到。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与深入推进“学党史 缅先烈 护忠魂”和“建党百年 强军拥军”系列英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结合,持续跟进监督,推动检察建议切实到位,践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精神,用心、用情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服务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时代检察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