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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修复漓江生态环境资源
时间:2020-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的非法破坏漓江流域渔业资源当事人蒋某、黄某、郑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桂林市农业农村局、雁山区公安局、雁山区农业农村局、柘木镇政府等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的监督见证下,在桂林龙门大桥漓江流域柘木段放生鱼苗56000尾,为其破坏漓江流域渔业资源的破坏行为承担修复责任。

 

    今年来,雁山区检察院办理在禁渔期内到辖区漓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漓江流域渔业资源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3件。在办案过程中,该院以公益诉讼为立足点,以谁破坏谁修复为原则,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涉案嫌疑人在法律法规、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教育。经过检察机关教育,3名当事人均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自愿出资购买鱼苗在漓江流域放生,尽最大可能修复被其破坏的漓江渔业生态资源。

 

    12月23日,雁山区检察院联合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府各部门代表及周围村民代表30余人参加了生态修复鱼苗增殖放流活动。 

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张乐表示,雁山区检察院将综合运用法制手段深入开展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漓江生态环境资源,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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