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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到草坪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近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到雁山区草坪乡开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草坪乡农民为主和旅游业发展良好的特点,利用村民出行赶集、前来游览的游客较多的时间,雁山区检察院的干警在草评乡集市和景区设点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法治宣传和讲解,并发放了“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宣传页,将非法集资的定义及涉及罪名、常见手段等内容进行诠释。

      活动中干警们了解到,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钱袋子”鼓了起来,不少群众萌生了理财的想法,但他们对非法集资的认识不足,又不太了解相关法律,干警们结合办理的经济金融犯罪案件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群众的疑问一一解答,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把防范非法集资这一主题作为今后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并将此类主题宣传常态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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