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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治为引领,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院党组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法治雁山建设的全局来谋划,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单位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狠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党组学习,研究法治工作常态化。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对全年承担的依法治区、普法任务进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负责部门,细化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强检察担当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发挥检察作用。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雁山区实际,重点抓好起底重点线索、深查“保护伞”、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掀起宣传热潮等工作,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全年共进村入户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3次,开展行业清源工作2次。

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贡献检察力量。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全年共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4151人,诈骗案1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传递检察温情。组织干警不定期入户走访脱贫户,做好常态化跟踪帮扶联络工作。结合司法救助,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全年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当事人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为定点联系村建设果蔬收储中心投入帮扶资金2.5万元。

在建设美丽雁山中彰显检察作为。全年办理秸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空气监督案13件,办理扬尘污染空气监督案7件,有效改善了空气质量。积极开展“漓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全年办理漓江流域环境监督案5件,有效保护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提供检察服务。与辖区民营企业签订了《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制度实施意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余次,听取企业法治需求和意见建议,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护航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权,以更高检察监督能力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批捕案119181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3%28%;办理起诉案135194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38%24%。所办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0%,案件比1:1.0526,无撤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严厉打击危害辖区重点工程项目的犯罪,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办理危害融创文旅城建设案611人。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监督。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情形3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5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4起,抗诉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8人。全年办理社区矫正及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监管程序性违法案1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书5份,将1名长期在逃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办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案4件,4名被告人得以收监执行;立查财产性执行案14件,督促缴纳、扣划罚金、滞纳金60余万元。

稳步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1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00%;办理行政监督案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00%1名干警被评为桂林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工作中突出重点,加强了对怠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监督,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件;加强了对审理超期的监督,提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件;加强了对民生领域案件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促成民事和解1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5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48%。开展了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助力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农村、校园及周边、网络餐饮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问题,办理了食品安全领域案14件,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开拓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在广西师范大学挂牌成立雁山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心理辅导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中选聘30名“校园检察官助理”,成立了“雏雁护航队”,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等热点问题,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年开展巡讲活动25次,拍摄的《检察官小龙——防范校园欺凌篇》被桂林市委宣传部评为微电影征集活动二等奖,1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八桂未检护航宣讲团”优秀成员。

(四)坚持党建领航,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多务实举措增强法治建设公信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狠抓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自觉地体现在检察工作中。

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突出政治教育引领,在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和实现入脑入心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了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在把问题找准、把廉政风险排除、保证教育整顿效果上下功夫,彻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学校、村屯,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提升大走访大宣讲促进雁山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有效提升。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视察、公开听证等活动60余人次,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4件,公开法律文书99件,重要案件信息35件。

二、存在的不足

对照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服务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纵深度不够,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度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质效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优化,还存在一定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环节,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各方面,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全面筑牢政治忠诚

(二)践行检察职责使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平正义实现等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强化为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好法律监督这篇大文章,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及“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细落实检察便民,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雁山。

(三)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努力抓好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组织实施。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监督促进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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