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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年中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0-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年中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刑事公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推动工作理念创新、体系完善、能力提升,努力把新时代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现将年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彰显检察新担当新作为

(一)积极投入平安雁山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平安雁山建设。今年截至目前,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9件68人,起诉34件48人,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全力服务保障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联防联控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一是迅速展开部署,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布置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3个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第一时间投入到防控责任联系村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去,走访排查开展防疫工作。二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实地走访辖区内企业,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服务。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疫情期间利用防疫物资进行诈骗刑事犯罪案件。2020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1件1

(三)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之年,雁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狠抓工作落实,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政治担当、更大政治勇气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2020年上半年,我院就覃健军任职荔浦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案件中发现的在公安民警行政、刑事执法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向荔浦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荔浦市公安局加强执法监督,杜绝违规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开展行业清源工作。走访多个乡镇和农业、工业企业,开展行业清源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融入到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强化“生态”思维,起诉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办理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 得到了行政机关的采纳和回复17件,  1件未到回复期。

(五)加大力度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3件4人。疫情期间,实地走访辖区内企业,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服务。

(六)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上半年,1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借助辖区高校力量,选拔“校园检察助理”组建“雏雁护航队”,在辖区内开展多种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上半年,共开展8场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与桂林电视台合作拍摄了“预防青少年性侵”公益宣传片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网课教学4次,同时“雏雁护航队”制作的法治教育视频制成光盘,发放到各中小学中,从而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不间断。我院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中表现突出,获最高检通报表扬被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单位

(七)探索“走出去+请进来”模式,实现检察工作宣传效果双赢

今年以来,主动走出去接受监督走访人大代表5次,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1。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在两微一端发布原创检察文章、咨询136条,在法学类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信息2篇,在桂林日报、晚报等报刊上发表信息2篇,5项活动在桂林电视台报道,“雏雁护航队”等特色品牌工作在《检察日报》等媒体报刊专项报道。落实“请进来”模式,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检察工作2

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截止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案件39件68人(去年期末未结3件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36%,人数下降26.9%。审查后批准逮捕42人,不批准逮捕15人,其中,证据不足不捕13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人(其中,未成年人1人),纠正遗漏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注意提高办案效率,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所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今年以来无复议复核案件。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1件57人(去年期末未结4年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26.8%,人数下降38%。其中,未检案件2件6人,涉外案件2件2人,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经审查,已审结35件50人,其中起诉至法院34件48人,不起诉2人,审结率85.3 %,有罪判决率100%。无撤诉案件和无罪案件。

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上半年,共审结50人,其中认罪认罚41人,认罪认罚率82%。

努力优化“案-件比”,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半年案件比1:1.071。

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审查逮捕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7人(未成年人犯罪2件2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2件5人),批准逮捕3件6人,不捕1件1人(未成年人,无社会危险性);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检案件2件6人(未成年人犯罪1件2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1件4人),提起公诉2件6人,不起诉0件0人,无撤诉、无罪判决、捕后绝对不诉情况,案件总体质量较好。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认罪认罚率达到83.3%。且无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情形3件纠正遗漏起诉犯罪嫌疑人3纠正遗漏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

对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立案审查6件,发出的检察建议2件,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人。立查财产性执行案件6件,向法院发出财产刑检察建议6份督促缴纳及扣划罚金、滞纳金共计41万余元据较去年增长200%,联合雁山法院对秦崇发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联合开展入监督,入户对刑满释放的关明九、秦树息二人进行思想动员,并顺利执行了部分罚金

做好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上半年,在工作中发现因矫正执行交付不规范导致漏管2人,矫正管理不规范1人,解除矫正程序不当1人,我院分别向雁山区人民法院、雁山区司法局、大埠乡司法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整改,发出文书5份,均已得到答复均已得到答复,数据比去年增加了150%。疫情期间,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联合雁山区司法局深入辖区乡镇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防疫专项检查,派出干警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抽查,派出干警现场监督了社区矫正期满对象解矫宣布仪式。

(二)努力做强民事检察

按照中央、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要求,以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广西检察机关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上半年,受理案件5件,同比去年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2件,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数2件,均同比上升100%,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数2件,采纳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数2件,均同比上升100%。

(三)努力做实行政检察

做实行政检察既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一环。我院按照“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要求,以办案为中心,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今年上半年,提出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建议数1件,采纳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建议数1件,同比上升100%

(四)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按照最高检、自治区院、市检察院的部署,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上半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受理数24件,同比增长240%,发出检察建议数18件,同比增长260%,采纳检察建议数17(1件未到回复期),同比增长240%,民事(含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受理数2件、公告案件数2件,均同比增加。

不断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及技术业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在开展积案清理、压实首办责任等方面下功夫,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件,其中,来访8件,来信1件,重复信访2件。对来信来访在7天内都作出程序性或结果性答复,检察长接待来访3件,办理上级院交办刑事申诉案件8件,同比增长6件,办理技术案件18件。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组织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认真分析,认真抓好抓细抓实认认真开展“抓党建 铸铁军 提升执法满意度”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布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进度表,逐项逐条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严管就是厚爱,从严治检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政治态度,扎实开展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意识形态建设,切实整肃检察队伍。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失守的初心》、检察长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引导检察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构建风清气正的检务生态,不断提高全体干警遵纪守法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严守“三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牢记初心使命,自觉维护检察机关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四、存在的不足

(一)侦查监督和诉讼监督的力度不够,监督的效果也不够明显。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项职能开展存在不能有效兼顾的情况。上半年尚未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执行监督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治建设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和检察人员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学思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始终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各方面,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

(二)践行检察职责使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主动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平正义实现等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强化为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好法律监督这篇大文章,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细落实检察便民,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雁山。

(三)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深入开展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抓党建 铸铁军 提升执法满意度”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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